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第二十九条有效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