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加开会议;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