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得违法违规为政府举债融资提供担保或者作出决议、决定。

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偿还承诺的决议、决定。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