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成员大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决策、管理和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五人。理事长是法定代表人,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长由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理事会成员主持工作。监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人数一般为三人,理事会成员、财务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理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