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