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