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共享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9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