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检疫、除治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