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利用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等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和路线,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