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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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

有效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建设,指导人大街道工委以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为依托,组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依法开展履职活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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