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区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维护及服务的全流程监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