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研究力量合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学术理论前沿开展学术交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举办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加强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创建学术论坛品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