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机构应当完善新型智库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支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国家机关研究机构、企业建设专业特色智库,鼓励有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智库,优化智库结构布局,建立健全智库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推动智库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功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