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河谷内的水利水电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维持河流的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生态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持水体生态功能。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