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本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应当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调度、协调推动风险研判、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等功能,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支撑。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