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及其网站、来信来访等形式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