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将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进行定期评估,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依法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权委托相关单位实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