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丰富农民文化体育生活,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提倡孝老爱亲、互帮互助、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促进男女平等,评选乡村道德模范,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发挥精神文明榜样和新乡贤引领示范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文明乡村。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村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