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智能网联汽车通行路段设置特有的交通信号,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相关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