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基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