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四章 促进和保障第八十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