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