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及区(市)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及区(市)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