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推动旅游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由市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地方规范。

鼓励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