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11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