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供电企业应当提高电力报装接入效率。依托先进技术手段,提升配电网运行维护效率,减少计划和故障停电时间。

供水企业应当加快推进用水工作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建设,丰富用水报装申请渠道,简化用水报装申请手续,提升市场主体用水便利化程度。

供气企业应当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高供气的可靠性。加快推进市政燃气管网建设,实现管网全覆盖。提升燃气管网维护水平、提高燃气泄露应急抢险效率。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城市管理、园林绿化、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电气等相关行政审批流程,实施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