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应当配建无障碍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进行相应的业务引导。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