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