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政务服务网或者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申请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