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和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以及停车服务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