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条有效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时,代表可以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负责人到会作说明。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