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