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资金投入机制。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奖励补偿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村保洁员待遇和考核奖励等事项。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向村民、驻村单位及个人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取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