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村民、驻村单位及个人负责庭院产权范围内、承包地(水面)、办公场所、经营管理区域的保洁,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2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