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社会科学普及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资源共享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