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条有效社会科学普及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资源共享的原则。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