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对“瞪羚”“独角兽”等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育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基础技术和新产品的产业技术攻关,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短板。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