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三、四、六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处2000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000元罚款。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