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大连市城市区域内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商业网点,是指从事商品流通、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和大型公建等综合设施中的商业经营场所,包括商品的批发、零售,饮食服务,仓储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本条例所称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商业网点。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