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犬只对环境的影响,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