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