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举报;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