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内容与管辖第十六条已修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管辖。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