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案件中,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有关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五、审理和判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