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九条有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经营食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主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经营者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3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