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