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有效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4月10日第四百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