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有效人民法院审理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影响。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4月10日第四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