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有效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申请费由债务人、担保人负担;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其已经交纳的申请费可以从案件受理费中扣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4月10日第二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二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