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有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入庭审笔录。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4月10日第一百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