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不适用延长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十年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